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张小勤 林婧
“希望你们能够珍惜法律给予的从宽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争取学习一门技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劣迹较多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集中训诫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帮教工作,深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芗城区检察院联合芗城公安分局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集中训诫,引导他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时刻警醒、远离违法犯罪。同时,根据参与对象身心发育程度、心理状况、行为表现和生活环境、家庭监护等方面情况,进行一对一训诫,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促进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观念和自我约束。
为了更好地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罪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芗城区检察院还邀请芗城区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杨惠卿进行授课,通过问卷调查、面对面咨询答疑、亲子互动小游戏等形式,深入了解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等情况,逐一帮助分析查找家庭教育存在的薄弱点,向家长们讲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进一步强化分级干预、精准帮教的效果,拉近罪错未成年人与家长的心理距离,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此外,检察官还向在场的家长们送达《督促监护令》,阐明了家长的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影响,强调未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芗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联合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分级干预机制,通过跟踪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种方式,促进改善家庭环境、修复亲子关系,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与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