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蕙芸 张慧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通过“保全提示”+“以保代执”新模式,诉中对当事人进行保全提示,调解成功后以直接扣划保全账户资金的方式,成功帮当事人王某追回借款。
据了解,王某和黄某系朋友关系,从2015年起,黄某多次向王某借款。2018年双方签订了一份16万余元的借条,约定4年内还清。但是直到2024年,黄某仍未依约还款,且下落不明。2024年10月,王某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
为保障裁判结果的顺利执行,避免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王某在法官的介绍下认识到申请保全的重要性,当即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法院迅速实施保全,足额冻结了黄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很快,法官接到了一个号码归属地为外国的电话。经核查,来电的是常年“失踪”的黄某。
原来,黄某因工作原因长期身处国外,原先的实名手机号及微信早已弃置不用。黄某原以为人在国外便可不理会国内的事,这笔借款也想不了了之,孰料却收到银行存款被冻结的短信通知。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法官当即添加黄某现在使用的微信并送达了应诉材料,黄某在沟通中表示希望调解解决。
考虑到黄某人在国外,往来不便,应诉成本太高,而王某亦年近七旬,不宜来回跑,承办法官联系双方进行视频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同意互让,最终签订了在七日内支付150000元的调解协议。
因被拖欠借款多年,王某已对黄某失去信任,坚决不同意先解除对方的账户冻结,同时表示黄某如不按期还款,则要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远在国外的黄某则向法官表示其回国现场履行不现实,目前账户内余额足以全额履行,但因被冻结无法使用账户,自己在还款期限内一时也难以凑齐钱。
了解双方顾虑与困难之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迅速实现合法权益,法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经双方申请,可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从被保全款项中直接划拨、发放,免去执行程序,也节约了执行费。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解决方案,王某立即向法院申请扣划,法官随即作出扣划裁定,于2024年11月底成功划拨并发放款项150000元。至此,案件得以完美解决。